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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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部门主要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 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旗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7、按规定权限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监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出让、审批、登记;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

      15、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委托对地方政府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

      16、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7、承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18、负责临河区、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其他旗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19、统一管理和协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预算指局本级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市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业权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测绘地理信息和科技信息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共17个科室。

      2、人员基本情况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本级行政编制47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行政在职40人,工勤5人,离岗4人,退休37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941.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59.27万元,下降5.92%,减少主要是由于: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基本支出 641.9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6.47万元,下降9.38%;其中:人员工资性支出513.8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7.62万元,下降10.08%;减少原因是 2021年单位部分职工调离本部门,部分人员到龄退休,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性支出减少;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92万元,增加了4.4万元,增长16.5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5万元,减少了13.25万元,下降12%,减少原因是2021年单位部分职工调离本部门,部分人员到龄退休,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项目支出299.7万元,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加了7.2万元,增长2.46%。具体包括:自然资源巡查督察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服务,“互联网+不动产”项目,巴彦淖尔市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临河城区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临河区城市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支出预算941.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59.27万元,下降5.92%,减少原因与收入预算减少原因相同。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4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41.65万元,占比 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门预算支出941.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95 万元,占比68.17 %;项目支出299.7 万元,占比 31.83 %;

      主要用于局本级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自然资源巡查督察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服务,“互联网+不动产”项目,巴彦淖尔市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临河城区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临河区城市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941.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41.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9.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1.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1.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以及单位开展各项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安排。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3.2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2 万元,下降1.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是根据年度因公出国批复计划,比上年增加(减少)预算0万元形成的。

      2、公务接待费 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 万元,下降16.6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3 万元,下降9.09 %。主要是由于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2020年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8.33%;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 万元,下降 16.67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 万元,增长0.6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下降)%,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 万元,增长0.67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1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3.25万元,下降12,减少原因:2021年单位部分职工调离本部门,部分人员到龄退休,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6.69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水电物业取暖费29.32万元,工会经费5.68万元、公务用车补贴36.7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83万元,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局本级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物业服务费、办公耗材购置等,以及开展自然资源巡查督察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服务,“互联网+不动产”项目,巴彦淖尔市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临河城区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临河区城市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等项目支出劳务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我部门国有资产如下:

      (一)货币资金620.23万元。

         (二)财政应返还额度25.95万元。

      (三)共有房屋26304平方米,价值10791.69万元,全部为办公用房。

      (四)共有机动车 5辆,价值182.06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及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2020年部门机动车数量及价值较2019年未增减,2019年因工作人员填报有误,将2019年部门车辆填报成4辆,价值156.12万元)。

         我部门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2021年组织征收非税收入预计1010万元。具体包括:

      1、预计收取巴彦淖尔市市本级出让登记权限的矿业权使用费为10万元。

      2、预计收取巴彦淖尔市市本级出让的矿业权收益1000万元。

      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公开绩效目标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9.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少华     联系电话:0478-898516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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