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5-12-0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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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7日。
      联系电话:0471-4215834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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