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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请记住查阅编号,以方便您查询信件内容的回复。 二、对于任何带有漫骂、辱骂以及包含人身攻击等信息内容,我们将作删除处理。 三、如无特殊情况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尽快答复,短期内请不要重复咨询同一问题,回复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栏目说明 一、受理范围 (一)予以受理的情形 1、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提出意见建议。 2、对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3、对巴彦淖尔自然资源局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其他可以受理的情形。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的事项,但来信人没有署名或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4、不属于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二、写信要求 1、来信人在写信时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局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向“局长信箱”写信,请留下写信人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本站负责对来信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密。 3、写信时请一事一投,便于有针对性地办理和答复。 4、来信应简明扼要,文字一般不超过2000字。 本栏目不受理其他通过纸质信件、电子信箱、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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