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民,我们一直在行动!——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稳步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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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4 17:24
今年3月,郭女士在签署《公告继承询问记录及承诺书》15个公告日无异议后,领到了全新的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书。郭女士所办理的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巴彦淖尔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自2022年起实施的一项简化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手续及告知承诺制的新举措。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1734笔业务,为办事群众节约公证费二百余万元。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真实有效、无隐瞒实际情况的《公告继承询问记录及承诺书》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示公告15个工作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其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并在承诺期限内(2个工作日)为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此前,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在便利度方面存在些许短板,特别是群众在办理一些难以获取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时,需要反复前往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地,费时费力。为了更好地为办事群众服务,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简化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手续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对全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提供政策保障,确保此项业务顺利开展。而告知承诺机制的引入,申请人用个人承诺的形式代替难以获取的证明材料,不仅优化了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流程,也提升了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便利度,更有效减少了继承人办事跑动次数,为办事群众节省了大量的办事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喜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