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现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将第四批区域评估成果批复(3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1.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洪水影响评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五原县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注: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洪水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五原县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存在部分涉密内容,如需具体成果请联系属地自然资源局或属地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