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将第三批区域评估成果(6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1.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甘其毛都口岸园园区的文物保护评估;
2.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文物保护评估;
3.杭后工业园区、五原工业园区、磴口工业园区文物保护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