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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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万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你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乌拉特中旗294地区东部铁锰矿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15420120102045917,有效期限2012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1日。在有效期届满前因矿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提出延续申请,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清理过期矿业权数据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131号)有关规定,勘查许可证拟予以公告注销。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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