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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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西蒙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乌拉特中旗赛音呼都格北铜铅锌矿地质详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15120100102038161,有效期限2013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0日;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乌尔图铜多金属矿地质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15120091002035394,有效期限2014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27日;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乌苏图高勒铜多金属矿地质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15120091002035352,有效期限2014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27日。在有效期届满前因矿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提出延续申请,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清理过期矿业权数据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131号)有关规定,勘查许可证拟予以公告注销。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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