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后旗青山镇补红泰沟矿区等3 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结果的公示
受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巴彦淖尔市地质调查研究中心于2026年6月12日组织专家,对乌拉特后旗青山镇补红泰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乌拉特中旗同和太牧场鸿雁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王毛山壕口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3 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开展现场核查及资料审查,上述工程拟予以通过验收。根据《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现对有关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中心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78‑8985159
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地 址: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大楼 15 楼 1509 室
邮 箱:dzdcyjzx@163.com
附件:
1、乌拉特后旗青山镇补红泰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及实地核查意见书
2、乌拉特中旗同和太牧场鸿雁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及实地核查意见书
3、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王毛山壕口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及实地核查意见书
巴彦淖尔市地质调查研究中心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