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乌拉特前旗同兴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甲浪沟矿区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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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巴彦淖尔市地质调查研究中心,于2026年5月8日组织专家对《乌拉特前旗同兴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甲浪沟矿区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同意通过的方案和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杨 扬    0478-8985112

    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地  址: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大楼11楼1101室

    邮  箱:bsstxfk@163.com

    附件:1.《乌拉特前旗同兴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甲浪沟矿区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版)

    2.《乌拉特前旗同兴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甲浪沟矿区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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