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关于内蒙古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测绘资质注销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6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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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01号)要求,我局对内蒙古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测绘资质注销业务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拟同意注销。现将申请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路与新华西街交叉口自然资源大楼。  

    电话:0478—8981285

    邮箱:bsgtzychk@163.com

    附件:测绘单位资质注销公示表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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