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内蒙古元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拉特前旗邬二湾矿区(白山沟、召沟、花栏墙)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5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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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2 17:36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11月8日对《内蒙古元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拉特前旗邬二湾矿区(白山沟、召沟、花栏墙)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蒙古元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阳圪塄矿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公示;2021年11月11日对《乌拉特前旗同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乌不浪沟矿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首采区露天开采)》、《内蒙古乌拉特前旗金达辉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点力斯太矿区铁矿(一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乌拉特中旗镒鑫矿业有限公司罕乌拉矿区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