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新华街北临策铁路西(150802401201001单元)局部地段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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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政字〔2025〕18 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新华街北临策铁路西(150802401201001单元)局部地段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批复的请示》(巴自然资发〔2025〕187号)已收悉,同意《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新华街北临策铁路西(150802401201001单元)局部地段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北侧,原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基地,规划区用地面积约4.0公顷。
      (二)管控要求
      规划区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为40米。建筑退线为退新华街(临磴路)道路红线(30-63米)不小于15米,退周边相邻地块不小于10米,规划区通过西南侧现状巷道出入。
      (三)其他
      1.本规划的成果由规划文本、法定图则、图纸、规划说明组成,规划文本、法定图则和图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文本、法定图则和图纸的解释。
      2.本规划批复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调整,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规定程序报批。
      3.本规划由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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