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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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所属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编制辖区内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制度实施,落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和行业规范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根据授权委托对地方政府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4人。

      (二)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2.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4万元,增加11.41%,增加主要是由于:

      基本支出 42.32万元,全部为市本级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了4.34万元;增加原因是 2021年单位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支出预算42.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4万元,增加11.41%,增加原因与收入预算增加原因相同。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2.32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2万元,占比100%。

      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万元,比上年预算3.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安排。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0

      2、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说明:我单位2020年和2021年预算都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32万元,比上增加4.34万元%增加原因是 2021年单位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8万元,水电暖物业费1.28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5万元。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水电物业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我单位国有资产如下:

      (一)没有资金。   

      (二)没有机动车辆。

      我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我单位无非税收入计划

      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说明:我单位没有预算项目,因此没有绩效目标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0478--786096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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