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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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8509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领悟”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认真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依托市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通过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1336条,发布各类政务动态工作信息457条,其他信息495条,答复在线咨询36条。本年度共开设专题专栏11个,新设专题专栏3个。微信公众号共发布48期“一周动态”,关注量2065。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通过来访、网络平台、邮寄等方式收到的4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4件已按要求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细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责任,指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加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观,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围绕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全方位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外公布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名称、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申请条件、收费标准等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了高效的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且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保障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给公众,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让审批工作更加透明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发布机制不够完善,存在部分信息延期公开现象。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渠道不够多样。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强化内部学习,完善发布机制,确保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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