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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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5 1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综合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85096,传真:0478-821424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年初既定工作目标,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全面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的基本定位,2021年,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558条,其中,政务信息1619条,公示公告类632条,不动产登记公告等信息1130条,其他信息177条。在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关于工作动态及其他相关订阅号消息90余篇,做到每周至少一次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23件已按时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未有延期处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公开协调调度及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政务信息进行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深度融合,安排专人负责门户
网站日常管理与维护,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各旗县区分局和局属各单位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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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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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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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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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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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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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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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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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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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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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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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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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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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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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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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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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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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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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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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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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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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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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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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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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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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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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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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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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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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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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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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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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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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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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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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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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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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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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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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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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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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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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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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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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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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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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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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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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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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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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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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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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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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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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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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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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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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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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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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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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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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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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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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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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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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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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侧重于常规性工作,有待进一步丰富,对于一些重大的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精神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三是部分科室及局属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被动执行”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规范,完善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办理系统,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三是拓展公开形式。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充分发挥报刊、新媒体和政务服务窗口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四是加强反馈互动。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自查自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