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举行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后首次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会议

    来源: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31 15:32
    分享到:
    |
      近日,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及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旗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矿业权人申报的第一批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开展评审工作。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首次依据新法规定开展的矿区修复方案评审,标志着我市矿区生态修复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会上,方案编制单位详细汇报了矿区生态修复的范围、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地形重塑、植被恢复、资金保障等内容。与会部门和专家组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确保方案兼具合规性与实操性,同时围绕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如何更好开展进行了交流讨论,为后续工作开展提出了针对性优化建议。
      此次会议是多部门协同推进矿区生态修复的重要探索,为后续规范开展同类评审工作、联合监督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奠定基础。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完善优化评审工作流程,持续提升评审质量,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