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所反映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乌拉特前旗蒙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力奔南矿区属于超贫磁铁矿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阿力奔南矿区超贫磁铁矿详查报告》中显示,该矿山矿石最小品位为8.02%,矿石最大品位为13.61%,矿石平均品位为8.99%。按照《乌拉特前旗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8月,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地质矿业公司和北京储正公司组织开展超贫磁铁矿定性综合论证工作,根据专家评审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超贫磁铁矿定性综合论证报告》,该矿山不属于超贫磁铁矿。
二、开采过程中大范围破坏草原(至今二、三号采矿场无证破坏区域仍未恢复治理)、2号采区北面越界开采(现已被回填),以及部分建筑非法占地问题。
破坏草原问题属于林草部门职责,建议向林草部门反映。
部分建筑非法占地问题。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月16日进行立案调查,并对非法占用土地责令退还并处以罚款。
2号采区北面越界开采问题。2022年5月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乌拉特前旗18家疑似越界矿山进行调查,并形成《乌拉特前旗18家矿山疑似越界调查报告》,报告中的调查结论为“通过航测现状、三维立体模型、历年采矿证、历年卫星影像、相关批复文件进行比对研判,矿区外存在越界工程编号CK1、CK2。研判依据为2012年CK1、CK2已经存在,采矿证首次取得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CK1、CK2形成时间为2012年之前,因此研判乌拉特前旗蒙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力奔南矿区超贫磁铁矿的越界工程CK1、CK2属于历史遗留采坑”。同时依据《2021年资源量年度报告论证意见》中的论证意见:“该矿山本年度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综上,2号采区北面越界开采问题不属实。
三、在开采过程中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原开发利用方案设计两个采坑,现开采四个采坑)。
乌拉特前旗阿力奔南矿区超贫磁铁矿采矿许可证首次设立于2014年1月24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评报告》推荐矿山开采设置2个露天采场,矿山生产规模45万吨/年。2014 年5月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编制了阿力奔南矿区超贫磁铁矿年采45万吨铁矿石项目露采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后续发现该初步设计采用资源量较少,服务年限较短,没有对Fe1、Fe2号及Fe10号矿体进行设计,矿山生产接续问题凸显,企业投资风险较大。为了综合利用资源,延长开采服务年限,2018年12月委托赤峰正航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设计阿力奔南矿区超贫磁铁矿年采45万吨铁矿石项目露采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此次赤峰正航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阿力奔南矿区超贫磁铁矿露采项目采用资源储量576万吨,平均服务年限约为12.8年,圈定4个露天采场。2019年8月,蒙航矿业公司取得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矿山设计审查批复,同意建设4个露天采场。
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已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5号)精神,要求蒙航矿业公司重新编制《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目前正在编制中。
四、该企业采矿权于2023年1月24日到期,正申请办理采矿证延续,望国家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能纠正该虚假鉴定结果,取消蒙航矿业采矿证延续申请,依法取缔超贫磁铁矿开采资格。
2022年8月,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对全旗所有矿山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根据专家评审通过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该矿山符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提出了延续申请,根据矿权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及相关政策要求,暂未予办理。